社区推荐公民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当事人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为社区推荐公民代理制度的建立1 搭建了基本框架,对完善我国公民代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由于对社区推荐行为缺乏明确规范,对公民提交材料缺乏实质审核,对违法代理行为惩处制度不完善,出现了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本文结合佛山市A区的相关工作情况,对社区推荐公民代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应重点规制社区推荐行为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