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ee News

如何反驳西方凭借我国司法无罪判决比例低而对我国司法体系的攻击?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有一个显著区别于西方的价值观:案结事了。

基于这个因素,很多规则制定都是非常模糊,可左可右,可高可低,主打一个灵活。

不灵活,怎么可能搞得定事,摆得平人。

但这种灵活,跟田园自由派眼中的程序正义至上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也就特朗普再次出山后,才能打压一下田园自由派的幻想。


按照西方程序正义搞法,大律师们想从一个案件中挖出问题真是不要太容易,一大堆热门案件都TM因程序违法而作出无罪判决,跟川普50天连赢50次的概率一样大到令人信服!

而中国的刑辩律师更像是房产中介,大多数人从头到尾没啥参与感,学会几个常规套路就足够代理绝大多数案件了,这些案件,就算当事人给再多钱,律师也基本不可能从法官手上搞到无罪判决。


总结下来就是,不要试图跟人争论什么程序,把结果摆出来就完事。

这个结果,不仅是判决结果本身,还包括当事人对结果的感受和反应,另外,吃瓜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感受和反应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事实上,冤假错案多不多,就看一个指标完事:上访。

但凡一个案件判完,当事人持续不断上访,不说案件本身判的有没有错,起码这个普法教育、说理解释就没到位。如果一个当事人不服结果甚至搞出**事件,那这个案件本身就更不好评价了。


但这几年来,在刑事司法领域,老百姓能看到的鸣冤叫屈,恐怕除了曲婉婷她娘的这类贪官污吏时不时跳出来刷下限,涉及普通罪犯的鸣冤叫屈的怕是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一个。